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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二○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纪律,转变作风,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把我校建成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决不允许”和“五个不允许”,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 。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个实施办法”,落实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并向教代会报告,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要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对廉政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
  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大对制度廉洁性的审查力度,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出台《山西大学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审计在财务管理、干部管理、基建管理及科研经费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手段,继续探索“制度+科技”的反腐防腐机制。
  五、搞好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大力推进行风建设,逐级签订教育收费治理责任书,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的执法监察,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结合新校区规划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和学术诚信同业监督机制。
  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肃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各司其职,层层负责,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八、抓好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的监督,以良好的形象和有效的工作赢得广大师生的信任。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