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遵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近期工作的通知》(2022.9.21),《山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2022.9.14)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位类型

**码

专业名称

备注


学术学位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3

教育史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专业学位

045115

小学教育

3年全日制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年全日制

045400

应用心理

3年全日制


二、考生报名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正式报名,并申请我院相应专业。

2.请有意向申报的推免生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及预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山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需单独)及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anmanru@sx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名称请按照“推免+本科学校+申请专业+姓名”的格式发送)学院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申请者的报名信息以及学院的招生计划,确定入围名单。以邮件或电话通知入围者复试时间,请保持手机和邮件畅通;如未接到电话或者邮件,则为未入围。

3.推免生须在报名及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 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⑶其他有关材料(如第二学位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山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三、复试录取

1. 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含线上)进行复试考核,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核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采用综合面试和笔试的方法进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组织面试,按二级学科单独排名。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专业组织面试,按专业(领域)单独排名。复试内容包含学术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最终成绩以去掉所有复试成绩中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本科(或第二学位)与报考硕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原则上只需参加面试,跨专业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方式:根据考生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发布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推免生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未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者复试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5)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凡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山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 0351-7018698

邮箱:hanmanru@sxu.edu.cn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