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规章制度» 学院制度»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住进公寓,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2、每个宿舍应选出1个宿舍长,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必须按分配房间、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更不准自由组织宿舍。
4、学生入学、休学、退学毕业离校时必须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方能住宿或离校。
5、男女学生分层住宿,未经允许禁止异性间互进宿舍及其它人员入内。
6、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公寓内打架、斗殴、高声喧哗、打闹起哄、狂呼乱叫、踢球、拍球、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7、公寓的楼道及宿舍内不准学生存放自行车、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以免影响公寓整洁。

8、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讲文明、讲道德,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接受管理人员的询问和指导,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指挥,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辱骂管理人员。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
10、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打牌、搞联欢、聚会或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宿舍内禁止酗酒、燃放鞭炮等不良行为。

12、禁止在公寓内赌博、从事经商活动、传播黄色书刊、唱黄色歌曲等。

13、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蚊香、电热杯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发生事故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
14、禁止学生爬门窗或攀越围栏等。
15、任何人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
16、搞好宿舍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室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庸俗的画片。
17、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他人宿舍。
18、学生宿舍配备的设施不得擅自搬动或拆除,不得在公物上涂写,人为损坏、丢失的应当自费维修或照价赔偿。
19、节约水电、严禁宿舍内开长明灯、水龙头开长流水。爱护公寓设施,要精心使用分配给个人的公物,遗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20、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21、住校的学生按规定领取的学校公物,应当在毕业或变更时还回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