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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组织生活

1.什么是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根据团章规定,每个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是共青团组织先进性和严密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团内生活与青年活动有所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团支部必须把严格团的组织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和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团的组织生活质量。
  
  2.开展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团的组织生活是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保证。具体地说:       
  (1)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是每一个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团的组织生活必须通过有效方式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使团员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观点,学会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鼓舞斗志,自觉地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包括自觉地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团的纪律以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是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前提。团支部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可以对团员进行系统的团的知识教育和思想纪律方面的教育,批评和克服团员中各种破坏团的纪律、涣散团的组织的现象,强化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努力使团员自觉地按照团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自己,不怕困难和挫折,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履行团员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团员的基本条件。团的组织生活必须把检查和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作为重要内容,及时了解团员在政治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遵守团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团员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
  (4)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保证团员行使权利。保证团员充分行使权利是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建立正常的政治生活制度的基础,对于调动团员的积极性,促进团员自觉履行义务具有重要作用。团支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讨论和民主生活会,使团员有机会以主人翁的态度讨论和评价团的工作,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监督团支部干部的工作。同时对于各种影响和侵犯团员合法权利的言行进行批评和斗争。    
  (二)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途径。      
  (1)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是促进团的思想建设,保持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的需要。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的性质决定每一个团员必须在思想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支部在组织生活中,通过对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和共青团员光荣感、责任感的教育和训练,使团员受到比一般青年更多的教育,懂得怎样在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做青年的表率,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2)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是推动团组织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的需要。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是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代“四有”新人。团支部正是通过制订和实施各项具体工作计划来实现这一任务的。在团的组织生活中,团支部能够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团员讨论团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和督促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从而有效地提高团的各项工作的质量,并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3)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是活跃团内的民主生活,加强团支部组织建设的需要。团内的正常的民主生活制度,是在团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指导下,正确处理团内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团员与团组织之间和团员之间关系,在团内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的有力保证。组织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可以使团员有条件充分发表对团干部和团的各项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开展平等的讨论和思想交流,同时发现和纠正自己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在活跃的民主生活中,培养团员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敢想敢说的风格和有事同大家商量的作风,使团支部成为坚强的统一整体,并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由此可见,团的组织生活,是保证和促进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基本措施,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团支部必须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每一个团员都必须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把它作为团内的纪律的一个方面。团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和特殊原因,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团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团。
  
  3.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团的组织生活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团的组织生活不同于团的其他活动,即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其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所谓政治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强化其政治色彩,集中体现共青团组织鲜明的政治属性。共青团组织是靠共同的政治信仰——共产主义,把广大团员集合在共青团的旗帜之下的,这是共青团组织与其它群团组织的原则区别,更是共青团生存发展之本。团的组织生活作为只有团员才有资格参加的“特殊”活动,本身就是团组织鲜明政治性的本质体现。因此,团支部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使团员带着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荣誉感去参加,并通过团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强化团员的这一意识,更加坚定信念,自觉地沿着已经选择的道路不断成长。    
  所谓思想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强化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团章规定,共青团基本任务的核心是要把团员青年教育成为“四有”新人,围绕这一任务的实现,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的素质。而团的组织生活作为团组织对团员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则强调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此,团支部必须从这一特点出发,保证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使团员的思想认识逐步深化,觉悟不断提高。    
  所谓原则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认真严肃。团章第11条明确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因此,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的基本要求,每个团员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参加。团支部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体现团的组织生活对每个成员的约束功能,要把是否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作为衡量一名团员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之一,不能允许任何团员游离于团的组织生活之外。
  
  4.怎样充分发挥团的组织生活的作用?    
  首先,团员是组织生活的主体,只有经常保持和不断提高团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团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观能动性,使团组织和团员的两个积极性统一起来,组织生活才能取得实效,发挥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使团的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真正适合青年的特点,在内容上注重思想性和教育性,同时也应适当注意知识性和趣味性,形式上要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其次,团的组织生活要讲求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每次组织生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力求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第三,要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保证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和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    
  第四,要经常听取团员对组织生活的意见和要求,适应团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  
 

  5.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是为其目的服务的,因此必须按照统一的要求来确定,并保证其相对稳定性,而不能漫无边际的随意确定。一般来讲,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各种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决策团内重要事务。
  (一)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是团的组织生活的主题。按照共青团培养“四有”新人的总体要求,新时期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增强团员意识,即:增强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正确参与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遵守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其中特别要注重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为此,团的组织生活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各种学习,应按照团员意识教育的要求,重点突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党团基本知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基本知识等内容。逐步使团的组织生活的学习更加规范,更加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社会生活实践和广大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使团的组织生活成为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形式,成为团员吸取思想营养的重要渠道。    
  (二)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团内开展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是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加强团员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的有力武器。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团员在其成长的道路上,总难免会有曲折,这就需要团组织给予关心、帮助和教育。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针对团员的思想实际和出现的某些问题,展开讨论,澄清模糊认识,分清是非,引导团员经常审视自己的思想言行,不断修正自己的思想行动轨迹,做到防微杜渐;同时,针对犯错误团员,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展开批评,纠正错误,使犯有错误的团员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和正确对待团组织的处理,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继续进步,同时也使全体团员从犯错误的团员那里吸取教训,接受多方面教育。
  (三)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团支部的重大事情必须经团员民主决定,这既是做好团支部工作的保证,又是保障团员权利和团员履行义务的必然要求。为此,团支部的工作落实、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支委会和团支部书记以及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团员的民主评议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等各项工作,都应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会,充分讨论,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