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教科院共青团工作,组织教科院共青团组织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学校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学校团委中心工作,推进学院院青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教科院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年,指导学院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学院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法建议,参与有关学院团员规章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教科院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教科院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本学院各团支部的团干,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教科院各团支部工作。
5)指导和帮助教科院爱心社、心理协会、教科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承办校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校、院团组织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制订每学期团支部工作计划,安排和组织好支部的各项活动。
2)在团的组织活动中,开展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前途理想、专业理想、人生观、道德观、遵纪守法的教育,引导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
3)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按校、院团组织的要求,组织好评选优秀团员、团干工作;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批评帮助教育,做出处分;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4)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帮助团员、青年明确学习的目的,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扩大知识视野,培养正当兴趣爱好,陶冶高尚的情操。
4、各部门工作制度
院团委干部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暂定在单周周日晚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宣传部作好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和签到本。如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主要内容为总结上两周的工作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布置下两周的重点工作。院分团委干部工作例会必准时参加,若有事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书记(或副书记)签名同意方有效。凡迟到者必须作自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三次无故缺席者,写检讨书交于副书记,并由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纪律处分。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晚。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宣传部做好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和签到本。如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会议内容为:听取部分支部工作汇报,传达上级团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情,布置基层团组织工作。支部书记干部工作例会必准时参加,若有事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分团委主要干部同意方有效。、凡迟到者必须作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三次无故缺席者,写检讨书交副书记,并由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纪律处分。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部门工作例会由各部部长召集,召开时间由部长按照工作内容而定,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支部例会各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并作详细记录。
2)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院团委及各团支部都必须制订长期(一年),中期(一学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各支部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都要交院团委组织部备案,上交计划与总结时都要一式二份。
各支部每组织一次较大型的活动前都必须写好详细的工作计划,活动完成后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宝贵经验。各支部的工作计划在活动开展前一星期上交,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做好上交。
团员民主评议是为了更好的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使广大的团员青年加强思想修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强烈的荣誉感使命感,避免消极和敷衍工作现象的出现,努力造就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习、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评议步骤:
1)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各个团支部组织实施。
2)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并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实际,由各支部拟定评议的提纲,交团委审阅并同时划分团小组。
3)民主评议过程中,广大团员青年应围绕团员作用的发挥情况,针对自身的学习和工作进行总结。
4)各团小组对团员同学的总结进行评议,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由团员同学提出改进的方式和决心。
5)各团小组组长认真填写评议意见,交团支部研究并填写最终评议结论。
6)各团支部将团员民主评议鉴定表交学院分团委,以备存入本人档案。
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第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学生总数前50%,没有补考科目。
第三、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素质强并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
第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文明修养,没有违纪现象;
第五、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创新精神,勤于思考,勇于开拓;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人际关系良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第六、团干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2)选拔团干的方式和程序:
选拔团干的基本方式是竞争上岗。竞岗的程序如下:
第一、个人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参选。按团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竞岗人员演讲答辩。评判的主要标准为:工作思路和设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
第三、对竞岗人员进行民意测验。
第四、组织审核确定干部名单或干部候选人(须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下,候选人一般多于应选人数的20%。)。
第五、在特殊情况下,团干部可以采取由上级主管组织直接任命的方式产生。
3)团干的奖惩
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团干在综合测评的相应项目内加适当的分;考核不称职的团干在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内不予加分,并取消其参加一切学生干部评优的资格。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干,对优秀团干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并登记于个人档案。
由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每年举办2次团干部集中培训活动,每学期1次。可结合校团委下发的文字材料自行学习,也可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学习。
2)内容
干部培训内容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进行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3)对象
分团委成员、团支部成员均为干部培训对象。
4)考核:
干部培训后要求写书面总结、思想汇报,再结合团员教育评议等,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1)新生团员的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后两个月内转入,收齐后由分团委组织部统一交到校团委。
2)团员、团干部在校期间表现,何时何故受奖励或处罚的情况,都要写进团员档案。团干部要加注担任何职务。
3)团员、团干档案随学生毕业转入工作单位。
4)以上资料都备份留院团委保存。
5)评选优秀团员、团干的有关资料(自我鉴定、总结等)收入院团委管理。
6)档案借出和归还都要做好登记。
团支部要对本支部团外适龄青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他们学习团的基础知识,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并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团的一些活动。当团外青年向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时,要指定团员做好培养工作,当他们具备入团条件时,要及时发展其入团。
发展新团员有关程序:
第一、要求入团的青年应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经历、优缺点;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等。
第二、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请,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向申请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申请人的经历、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以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第三、发展对象由团小组推荐,在广泛听取单位团内外意见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第四、填写入团志愿书,一般可利用会议颁发志愿书,也可个别颁发。
第五、团支部大会讨论,会议必须有支部内半数以上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必须是到会团员(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院分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批,报校团委批准,批准后发新团员批准通知书,新团员的团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2)团员离团情况及团籍处理
第一、团员年满二十八岁,除个别团干部因工作需要仍保留团籍及其在团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一般都要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团籍自然取消,此时,该同学应向所在分团委交回团员证,团委在“备注”栏内注明“X年X月X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盖章,发还给其本人,永久纪念。团支部则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虽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及相互信任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纪处分。严重者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
第三、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对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一定要持慎重态度,应注意查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前提条件,经核实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批准后应通知本人。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日期
第四、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处理。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局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通过),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团日期。
新团员入团后,在入团仪式中颁发团员证。团员证遗失后,确认无法找回时,要本人提出申请,经系团委同意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补发团员证。办理(颁发、补发)团员证需要交免冠正面相片一张,并按校团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收取团员证工本费。
2)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实行团员证制度后,团员证就是组织关系的凭证。系团委在转出和接受组织关系时,应先在团员证上注册;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转出和接受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和掌握团费收缴情况,由校团委盖公章。一般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在每年的九月("转入时间"填九月二十日),转出时间为每年六月份("转出时间"一般填六月二十日)。系团委要在上述时间收齐新生,毕业生团员证到校团委办理。
3)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机制的关键环节,必须重视和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团员教育评议进行。每年注册时间统一为三月至四月。
年度团籍注册的一般程序是:
第一、以组织生活形式,由团员汇报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情况和思想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
第二、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团员监督;
第三、由团支部组织委员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卡,并收缴拖欠的团费;
第四、对符合注册条件(即评议合格)的团员,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同时发下年度团费收缴卡,评议不合格的团员,不予注册;
第五、年度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团委、院、系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情况修订《团员登名册》,院、系团委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再由校团委统一对全校评议不合格不予注册的团员做出处理决定。
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是团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团员教育的必要手段。
1)团员的奖励及操作
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员,可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团员获得荣誉称号后,由团委将“优秀共青团员”记载在团员证内,并记入本人档案。对团员的奖励,都必须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由授奖的该级团组织批准决定。
对团干部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团干部的奖励,要经团干部所在的团支部讨论通过,党组织审查同意,由团委批准决定。
2)团员的处分及其操作
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系团委审核并上报学校级团委批准。如果受到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团支部上报处分团员的审批材料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结论报告;受处分者本人的检查材料;有关错误事实的主要材料;团支部大会通知的处分决定及本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等。
对团员执行团纪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算起。在上级团委批准之前,团支部不能剥夺其团员权利。处分决定批准生效后,由团支部委员会通过受处分者本人。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的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团员留团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团员权利。如果在察看期间坚持错误,已丧失团员条件,应开除团籍。如果认为有必要处长察看期,再给其一次改正的机会,只可以延长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团员违犯国家法律,受到行政处分的,一般应开除团籍,其中严重触犯法律的,必须开除团籍。对于某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判处刑期较短的有期徒刑收监执行,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如过去一贯表现良好,可以考虑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在监禁期间,停止团的组织活动。
3)团员奖励与处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对团员进行奖励与处分是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能决定对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第二、奖励是为了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各级团组织在团员,团干部奖励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偏听偏信,杜绝弄虚作假。
第三、团支部在讨论和决定给团员纪委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当事人到会,并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团员作证、辩护,要认真听取本人和群众意见,但本人意见不作为能否生效的条件。
第四、团员对团纪处分不服,有权向团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申诉,并要求有关组织能以负责的答复。各级团的组织对于团员的申诉书必须迅速处理或传递,不得扣压。
1)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
团支部的工作是全团工作的基础,支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团工作的落实。树立“基层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对全院团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必须抓好支部建设,健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切实保障团支部组织生活的顺利开展,带领团员努力朝着“活跃支部,创优达标”的方向迈进,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一、院团委委派干部到支部进行定点挂钩指导,帮助各支部搞好各项工作,并参加该支部的组织生活。
第二、每月对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三会两制一课”的落实情况;创造性和教育性的活动的开展情况。
第三、对工作突出的支部授予“流动红旗支部“称号,并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章学习小组”的建设: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努力提高团员思想觉悟,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是共青团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加强对“马列学习小组”和“党章学习小组”的管理。各小组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课教育,以提高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对党的了解。
小组成员持会员证参加由小组举办的一切活动,并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
院团委委派委员直接挂钩各学习小组的工作,指导各小组开展活动。
各年级马列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小组)组长原则上有年级党员担任。
各小组定期向院团委汇报工作。
3)加强团课教育
团课教育是共青团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团课教育形式多样化,除了讲授团的基础知识以外,还可以传授党的知识、形势、任务、道德理想、人生观等。可由团干部主讲,也可请党员干部、教师、先进人物主讲。院团委每年组织一次至两次全团性的团课教育,使团课教育经常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团课设计要生动有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计划性。
团课内容要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并能借助专题讨论,团小组辩论,演讲等多种形式活跃学习气氛,从而增强团员的学习兴趣。
团支部组织生活是实现团的任务的基本途径,是对团员进行教育与管理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形式。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开展的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员起码的义务和权利。
1)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的教育。学习团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团的文件;进行团的政治观念和党的观念教育;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学习讨论;分析团员思想,表扬好人好事;开展团内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讨论支部工作;讨论发展新团员,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结合学校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学习目的和专业思想教育,交流学习经验;开展前途、理想、人生观、道德和法律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2)团支部组织生活原则上每学期三到四次,一次校外其余的都是校内。具体时间由各支部根据实际做出安排。
一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团的基础知识教育为主,全面进行一次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并进行考核。二、三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把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前途、理想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学风、校风教育为主。四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服从党的需要,献身教育事业为主。每学期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其中一次由校委或院团委统一布置。各支部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次民主生活会,一至两次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会议,其余由各支部根据本年级特点和本支部实际安排团课或其他活动。
3)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以采取上团课、报告会、讨论会、演讲交流会、讲座、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文艺评论、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1)根据团章规定,加入共青团组织,必须按期缴纳团费。定期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团员应尽的义务,通过按时交纳团费,可以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作为一名团员必须按时交纳团费。
2)团员入党后(包括在预备期内)只需缴纳党费,不需缴纳团费。
3)团员无故不交团费,必须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者按自动脱团处理。
4)团员必须每学期开学时向团支部交纳半学年(6个月)的团费,团员每月缴纳团费一角。根据校团委的要求,按时将所收团费的全部上交校团委。
第一、递交入党申请书,且提交时间在半年以上。凡递交入党申请书者需定期书面思想汇报或口头汇报。
第二、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专业知识。
第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良好的个人品质和群众基础,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突出。
第六、作风正派,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反映良好,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第七、良好的身心素质。
2)推荐程序
第一、团支部提名:根据推荐名额、条件及要求,各团支部召开会议,选出“推优”对象候选人,征求班主任的意见。
第二、在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经班团委会研究,确定向党支部推荐名单。各团支部将候选人所占投票百分率并附名单一份上报学院分团委。
第三、学院分团委根据各方面意见,召开分团委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推荐意见。
第四、学院分团委公示推优名单一周,征求各方面意见,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签署意见,并填写《团员推优表》中的推荐意见,返回校团委。
评选时间:每年五月开展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学年成绩排名在班里30%之前。
评选办法:在各团支部民主投票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