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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制度

依学校整体发展变化的需要和校党委文件要求,教育科学学院于2019年6月24日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学工委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 组成人员:

学工委主任:郭丽丽
学工组长:刘社霞

分团委书记:吕昊婧

专职辅导员:吕昊婧、周思远

二、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常规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三)组织开展学生党团和班级建设

(四)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掌握学生整体学风状况,组织开展学院学风建设和督查工作。指导成员做好学生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五)组织开展学院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成员完成学生军事训练,组织实施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学院评审工作,做好学生困难帮扶。

(六)协助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积极与我院对接教师张绣蕊老师沟通,指导成员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七)构建和谐学院网络思政,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组织开展学生网络素质教育活动,鼓励和指导辅导员创作优秀网络文化作品

(八)组织实施学院安全教育,制定学院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对学院学生危机事件进行前期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对危机事件进行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九)组织实施学院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做好学院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十)定期组织成员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积极鼓励成员参加校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和组织成员参与学校辅导员工作项目研究

(十一)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例会,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例会,由学工委主任召集并主持。

(十二)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学生工作。

教育科学学院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