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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总结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精神,根据校党委的安排,我院中心组成员在党委书记韩树林的带领下于9月13日在学院211教室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主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

  党委书记韩树林首先带领中心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学习,保证中心组成员能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韩书记指出《条例》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心组成员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分别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谈了谈自己对于《条例》的理解,以及自己如何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更好地执行和贯彻《条例》。侯怀银院长指出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学院领导在学院职责范围内有全面领导责任,对于分管的工作要层层落实,落实到具体的人,不让责任成为空谈。

  会议最后韩书记指出强化责任是基础,担当实干是根本,坚定执行是关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和专题学习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同志用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领导干部要突出主体责任和担当精神,把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