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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3)第4号(2013.6.6)
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我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站在“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的历史新起点,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学校“十二五”规划,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依托创先争优活动平台,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我校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第二十一次高校党建会、学校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评议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和凝聚全体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营造稳定、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学习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三)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
  三、民主评议党员
  (一)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要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之前,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谈心活动,摸清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班子成员、党员要提前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提纲和批评建议提纲,为开好生活会奠定基础。
  二要真评真议。要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做到“六查六看”。各分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请班子成员和党员同志提出批评意见。
  三要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群众意见和党员一贯表现,对下一级党组织进行点评;各分党委书记要对班子成员逐一进行点评,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在按照《山西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内容及程序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突出以下三点:
  1、能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能否严守党的纪律,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3、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结果及使用
  1、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率不超过15%。
  2、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可对本单位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3、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查明情况,严格按照《党章》做出组织处理。处理办法参照《山西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4、对于不合格党员,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帮教,努力帮助其在限期内尽快改正错误,成为合格党员。
  四、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党支部:25个。
  2、优秀共产党员:214名。其中,优秀教职工党员140名,约占教职工党员总数的10%;优秀学生党员61名,约占学生党员总数的2%;优秀离退休党员13名,每个支部评选1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出色履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支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过程中组织有力,成效显著;
  (3)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工作制度办事,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4)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能够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和有关廉政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推选步骤
  表彰对象的推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学校纪检部门的意见。
  1、基层推荐
  先进党支部的推荐由各分党委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分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先召开支部大会,由各党支部从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中推荐校级优秀党员人选,再召开分党委会议,对民主推荐的校级优秀党员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向学校推荐优秀党员人选。
  2、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党委将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五、时间安排
  (一)6月6日—6月10日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进行动员和组织学习。
  (二)6月11日—6月19日 个人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作出评议结论。分党委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三)6月20日—6月21日 上报材料。
  (四)6月22日—6月25日 校党委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五)6月26日—6月29日 公示、表彰。
  六、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民主评议材料
  1、民主生活会总结及会议记录复印件。
  2、基层党委评议工作报告(A4纸,一式一份)。
  3、《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登记表》(A4纸,一式一份)。
  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A4纸,一式一份)。
  5、《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A4纸,一式一份正反打印,由各分党委保存)。
  (二)推荐表彰材料
  1、《先进党支部审批表》(A4纸,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情况统计表》(A4纸,一式一份)。
  3、《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A4纸,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附件1:《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1:《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登记表》
  附件2-2:《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附件2-3:《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
  附件3-1:《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附件3-2:《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情况统计表》
  附件3-3:《山西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2013年6月6日









主题词:党员 民主评议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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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制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