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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明远教育奖”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的密切结合,推动我国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实践的创新,加强中外教育的学术交流,北京师范大学基金会顾明远教育研究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明远教育基金”)于2015年启动第二届“明远教育奖”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分为三个类型:(1)研究类;(2)实践类;(3)海外类。其中,前两个类型面向国内的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每个类型设特等奖1名,优秀奖5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人民币和3万元人民币。第三类专门面向长期关注中国教育事业并在中国教育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士,设立“中国教育研究杰出贡献奖”,每届评选1-2名。
二、评奖时间:
该奖项每2年一次,每次申报时间为申报年度的11日至530日,具体信息请关注:www.compe.cn
三、评奖对象:
(一)国内部分
l为引导教育实践变革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育研究工作者和具有较强研究意识和能力的一线教育实践工作者。
l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海外部分
l长期关注中国教育并在中国教育研究及其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士。
四、评选标准
(一)研究类
l20061月到201312月公开出版或发表;取得的为引导教育实践变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l参评成果须公开出版或发表;应用价值高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申报参评。
l参评成果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
l遵循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
(二)实践类(包括教学实践和教育管理工作)
l长期从事教育实践工作,并取得社会公认的成绩。
l对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有较深入的思考,取得了以研究为基础的实践创新,并公开发表相关研究成果。
l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教育信念和教育风格。
l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的教育模式。
(三)海外类
l长期关注中国教育事业。
l对中国教育研究有杰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类和实践类
本次评奖采用自愿申报、专家推荐和同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以下四步程序进行评选:
l基金秘书处初步审定,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评奖要求。
l委托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通信评议,提出推选名单。
l“明远教育奖”评选委员会根据通信评议的结果进行会议评议,初步拟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l基金理事会审定获奖候选人名单,网上公示一个月后,无疑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二)海外类
本次评奖采用专家推荐的方式,经以下三步程序进行评选:
l委托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推荐,提出推选名单。
l“明远教育奖”评选委员会根据推选名单进行会议评议,初步拟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l基金理事会审定获奖候选人名单,网上公示一个月后,无疑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六、明远教育奖之申请材料
(一)研究类
l明远教育奖(研究类)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
l研究成果原件(著作均为原件,其他类型的成果至少1份原件。)
l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引用证明需1份原件,其他均可为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15份。所有推荐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二)实践类
l明远教育奖(实践类)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
l个人简历
l5000字左右的“我的教育信念”自述(含申报人的办学教学思想和模式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l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著作均为原件,其他类型的成果至少1份原件。)
l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注:以上材料均15份。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七、明远教育奖之推荐材料
(一)研究类
l明远教育奖(研究类)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
l研究成果原件(著作均为原件,其他类型的成果至少1份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15份。所有推荐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二)实践类
l明远教育奖(实践类)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
l被推荐人简历
l被推荐人代表性研究成果(著作均为原件,其他类型的成果至少1份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15份。所有推荐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三)海外类
l明远教育奖(海外类)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15份,1份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
八、截止日期
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的530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玲(明远教育基金会秘书处项目官员)
手机:18810451101
秘书处电话:010-58800138
邮件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348办公室